2.责令戏剧公司立即停止根据《许可协议》对戏剧公司进行的任何影视改编、拍摄、制作、发行或其他侵犯其版权的行为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,巨河公司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。2017年12月28日,巨河公司在未通知巨河公司并保护其优先投资权的情况下,与鱼跃文化、星源天华、新浪微博、天道智善、大声娱乐共同投资拍摄授权电视剧。2018年4月10日举行了隆重的新闻发布会。巨合公司一直在隐瞒这部电视剧已经经历了多次
签订合同后,戏剧公司已按约定履行义务,但夏岛公司未按约定提供漫画作品《南烟斋录》原作者的完整授权文件,严重阻碍了戏剧公司对授权作品的改编和开发。此外,《授权许可合同》规定,夏岛公司享有项目总投资额15%以内的优先投资权。因此,戏剧公司多次与夏岛公司沟通,并发出书面通知,告知其投资金额、期限和方式。然而,Summer Island公司并未在通知期内表示有意进行投资。优先投资既是夏岛公司的权利,也是其义务,项目的持续发展离不开足够的投资。Summer Island公司未能行使其权利和履行其投资义务已构成明确弃权,对项目和戏剧公司都造成了损害。在这种情况下,夏岛公司居然以曲解“优先投资权”为由,单方面要求解除双方实际履行两年多的合同。巨合公司在履行过程中不存在违约或违法行为,也不存在终止或终止《授权许可合同》的合法或约定理由。巨河公司已根据《授权许可合同》完成授权作品的电视改编和拍摄,下下岛公司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的行为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。总之,我们请求法院按照请求1作出裁决。确认双方于2015年11月17日签订的《授权许可合同》于2018年4月20日终止;